跳到主要內容
:::
:::
下載專區 / 基隆商工進修部學生輔導轉介表及回覆表(1060901)

基隆商工進修部學生輔導轉介表及回覆表(1060901)

單位:進修部

依據教師法第17條規定:「教師負有下列義務: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以及學生輔導法第7條規定:「學校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均負學生輔導之責任」。若各班導師、任課教師或行政人員在輔導學生過程中,需轉介輔導教師者,請填寫「國立基隆商工進修部學生輔導轉介表及回覆表」。

檔案下載: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招生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活動及榮譽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