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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公告 / 召開國立基隆商工教師會108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敬請會員踴躍出席

國立基隆商工教師會108年度

第1次會員大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08月29日(星期四)上午09:30~

地點:設計大樓5樓會議室

主席:洪祥仁理事長 紀錄:

出席人員:本會所有會員(詳如簽到表)

會議程序:

一、報告出席人數、主席宣布開會

二、主席報告

 1.本次會議最主要目的是修訂教師會章程,以利本校實際從事教育工作人員加入教師會;另據以本會在基隆市政府備案證書(基府社行字第091238號),俾利本會辦理相關會務。

 2.希望鼓勵會員積極加入上級之教師組織,例如: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簡稱:全中教),團結教師力量維護教師權益。

 3.其餘本會辦理事項,詳如國立基隆商工教師會第7屆理、監事第1~3次聯席會議議程暨會議記錄,其相關資料於會前及會後mail至會員電子信箱,並公告於本校教師會網站https://www.klcivs.kl.edu.tw/SchoolWeb/subWeb.jsp?w_idx=1055,敬請參閱。

三、提案討論

案由ㄧ:修改本會章程第十二條、第十二條及部分條文中文字並提請會員大會決議案。 (經教師會第7屆理、監事第3次聯席會議決議,提請會員大會討論表決)

說明:原章程第十二條 本校專任教師得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會員,其餘不具會員資格之人士,得因贊助本會之經費或活動,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成為本會榮譽會員。

修訂為:第十二條 本校專任教師、教保員、專任輔導教師、專任技藝教師、運動專任教練(專任運動教練)得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會員,其餘不具會員資格之人士(如校長、職工、代理教師…),得因贊助本會之經費(含入會費及經常會費)或活動,經理事會議決議通過,成為本會贊助會員。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之權利(前一至三項的權利,不適用贊助會員):

一、表決權。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三、申訴權。

四、發言權。

五、享有本會所提供之各項服務。

六、參加本會活動。

七、其他應享之權利。

章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年費」..修改成「經常會費」,以符應相關法規文字敘述。

另請參閱附件: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教師會章程修訂說明,內詳列章程條文修訂前後對照。

決議:

 

案由二:積極鼓勵本會會員加入上級教師組織--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簡稱:全中教)提請大會論表決案。 (提案人:洪祥仁)

說明:本案僅鼓勵性質,會員加入與否不具有強制性,希望會員能積極認識現有之教師組織,並團結全體教師力量維護教師應有之權益。

決議: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預計時間:10:00)

附件下載

教師會108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議程1080829.pdf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教師會章程修訂說明1080829.pdf

掃描-第7屆教師會第3次聯席會議議程暨會議記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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