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平安保險
113學年度承保廠商:國泰人壽 
說明:
有關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 構幼兒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保險費繳納程序與 補助金額案,如說明,請查照。
其被保險人 應繳金額及政府補助金額如下:
(一)第1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200元、政 府補助100元。
(二)第2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200元、政 府補助100元。
本保險保險期間自113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4年7月31日 午夜12時止。
1 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 (1130522修正)
學生平安保險理賠流程
學生平安保險理賠申請書
休學生加保--學生平安保險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