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學生家長會
110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紀錄
日期:110年09月25日(六)14時30分 14:00
地點:本校精進樓4樓會議室
主席:家長會許欣儀會長
記錄:家長會執行秘書謝德全
一、介紹與會人員:
由主席介紹本會榮譽會長:李俊男會長、黃青亷會長及依110學年度第一次
家長代表大會選出新任各年級常務委員:
一年級常務委員:資訊一李中民、機一甲程裕茹;
二年級常務委員:體育二許欣儀、商二乙莊冠琳、貿二乙李有用、
資處二謝文玲、綜職二陳佳盈;
三年級常務委員:三○二陳秋蓉、商三乙徐麗珍。
二、主席致詞:
本學年度家長會委員總人數21人,目前委員出席人數21人,已符合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20條規定,委員會應有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委員會議開始。
三、校長致詞:
感謝各位委員出席家長委員會,謝謝大家對家長委員會的支持。
四、提案討論:
案由一:請推舉本會110學年度家長會財務委員、監察委員案。
說 明:依據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15條規定辦理。
擬 辦:(一)依據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15條規定辦理,財務委員、監察委員的產生
方式是「推舉」。
(二)請就常務委員中推舉110學年度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各一人,辦理家長
會經費暨會務監察事項。
決 議:經與會委員推舉結果為: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三○二陳秋蓉、監察委員商三乙徐麗珍,
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二:為因應會務需要,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擔任日常會務行政人員,提請審議。
說 明:(一)依據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9條規定辦理。
(二)本屆家長會會務人員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經委員會同意後聘任
之。爰此,本屆家長會擬敦聘本校秘書謝德全擔任家長會執行秘書,基商
鄭亦玲小姐繼續擔任家長會幹事,以辦理日常會務。
(三)家長會為辦理日常會務,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若干人任會務人員,
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均為無給職,並得經委員會同意後給予津貼。
決 議:主席推舉基商秘書謝德全擔任家長會執行秘書,基商鄭亦玲小姐繼續擔任家長會幹事。經委員會同意後循往例每月給予業務津貼:秘書2,000元、幹事1,000元,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主席推舉基商秘書鄭璁華擔任家長會執行秘書,基商鄭亦玲小姐繼續擔任家長會幹事。經委員會同意後循往例給予業務津貼:秘書2,000元、幹事1,000元,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三:為因應會務需要,由會長提名校外人士敦聘擔任本會顧問案,提請審議。
(提案人:會長許欣儀)
說 明:(一)依據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9條規定辦理。
(二) 本會得聘顧問,由會長提名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校務及會務發展。顧問均為無給職。
擬 辦:主席提名江天生會長、李朝瑞會長、李俊男會長、李戊己會長、黃青亷會長
、吳聖煒副會長、卓秀琳副會長、黃錫杕、王瑞娟、蘇致謙等10位,擔任本
會顧問。
決 議: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
五、臨時動議及意見交換:無。
六、主席結論:感謝大家對基商家長委員會的支持,今天會議到此圓滿結束,謝謝各位!
七、散會:15時20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