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商工學生家長會111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 111年09月24日(星期六)下午13時30分 | ||
會議地點 | 精進樓四樓會議室 | ||
主 席 | 許欣儀會長 | 紀 錄 | 謝德全 執行秘書 |
出列席人員 | (如簽到表) |
一、主席致詞:本學年度家長會委員總人數21人,目前委員出席人數21人,已符合「高級中
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委員會應有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委員會議開始。
二、校長致詞:請依程序進行提案討論。
三、提案討論:
案由一:請推舉本會111學年度家長會財務委員、監察委員案。
說 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9條第4項、第13條第8款及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五條之規定辦理。
二、請就家長委員中推舉111學年度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各一人,辦理家長會經費暨會務監察事項。
決 議:經推舉結果:財務委員謝文玲,監察委員賴贊元。
案由二:為因應會務需要,本屆家長會擬敦聘謝德全秘書及鄭亦玲小姐等2人擔任日常會務行政人員, 提請審議。(提案人:會長許欣儀)
說 明: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3條第9款及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二、本屆家長會會務人員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經委員會同意後聘任之。爰此,本屆家長會會務人員2人,擬敦聘本校校長秘書謝德全擔任總幹事(秘書)、鄭亦玲小姐擔任幹事,以辦理日常會務。
三、會務人員,均為無給職,並得經委員會同意後給予津貼。
決 議:經審議本會會務人員計有謝德全秘書及鄭亦玲小姐等2人,均為無給職,
經委員會同意循往例每月給予業務津貼秘書2,000元及幹事1,000元,全
體無異議通過。
案由三:為因應會務需要,本會擬敦聘江天生等10人擔任本會顧問案,提請審議。(提案人:會長許欣儀)
說 明: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1條第2項、第13條第9款及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二、 江天生會長、李朝瑞會長、李俊男會長、李戊己會長、黃青亷會長、吳聖煒副會長、卓秀琳副會長、黃錫杕、王瑞娟、蘇致謙等10人熱心公益,經邀約後願意擔任本會顧問,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校務及會務發展。顧問均為無給職。
決 議:經審議本會顧問計有江天生會長、李朝瑞會長、李俊男會長、李戊己會長、
黃青亷會長、吳聖煒副會長、卓秀琳副會長、黃錫杕、王瑞娟、蘇致謙等
10人,均為無給職。
四、臨時動議及校務意見交流:無。
五、散會:下午14時00分 。
敬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