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5年10月12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臨時提案,有關各機關機票款項報支之處理程序,說明如下:
(一)現行航空公司作業多已電子化,使用電子登機證者,得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3點及第21點規定,以網路下載列印電子登機證紙本並簽名後辦理報支。
(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係規範我國公務人員出國差旅費報支之規定,各機關邀請外籍人士來臺並非該要點規範對象,外籍人士抵臺已有搭機事實,無須依該要點規定檢附登機證。
(一)現行航空公司作業多已電子化,使用電子登機證者,得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3點及第21點規定,以網路下載列印電子登機證紙本並簽名後辦理報支。
(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係規範我國公務人員出國差旅費報支之規定,各機關邀請外籍人士來臺並非該要點規範對象,外籍人士抵臺已有搭機事實,無須依該要點規定檢附登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