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商工職業學校補考教師監考輪值實施要點 105.8.26校務會議通過
109.8.28校務會議修正
一、為建立本校公平合理之補考教師監考輪值制度,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 監考人員由本校專任教師(含導師、兼職教師) 、教官及代理老師擔任,代課及兼課教師不納入監考輪值。
三、 試場巡考人員由教務主任、學務主任擔任;主任教官及生輔組長負責補考當日之校園安全維護及其他相關事宜,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處理相關試務及緊急事項,以上人員均不納入監考輪值。
四、補考之監考採輪流制,由教務處依各教師之到職日編製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補考輪值表。由年資淺者開始安排補考監考,每次監考2節課,茲詳述於下:
1. 寒假補考:其監考工作由當年度代理教師優先擔任,若代理教師人員不足,則依正式教師補考輪值表順序加入正式教師監考。
2. 暑假補考:依正式教師補考輪值表順序安排監考。
3. 學期中之高三補考:由該學期高三任課教師監考。
五、監考輪值表於三日前通知監考教師並公告於網頁及各處室佈告欄。監考教師請按監考表執行監考,若因故無法監考,請自行覓妥代理人或調換人後提前告知教務處。
六、各學期監考輪值統計表於期末校務會議公布供教師參考。
七、本實施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